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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稍
妥协,答应假如在以后三年中洋葯
在协约规定的应减之数外再为减少,库存洋葯可以与编号洋葯同等对待,同时答应对于1897年

对此,朱尔典解释说,英方抗议的真正背景是各省官员认为自己有权采取独立行动,而这些行动又远离或背离了中英政府所达成协议的
神,英国政府从来没抗议过北中国中央政府为禁烟而采取的措施;从广州所发生地事情来看,很清楚“税收”并不包括英方
到应提
抗议的所有限制的形式,例如煮膏时限和被允许运
某一特定省份的洋葯数量。为此,朱尔典建议加
象“例如在广州所实施的”等字样来解释 “限制”的意思。
不
朱尔典如何指责、要胁,中方拒不让步,并于3 22日的会谈中递
给英方中国关于库存洋葯问题最后解决之方法。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待登记的库存洋葯只能是“和以前一样。”而不是和粘有印
洋葯一样;2。印葯
减少将于1897年而不是1898年开始;3 
不足协约规定之数而从登记总数中减少之5 000,同时将香港库 存洋葯运往中国的日期限为7天。对此,朱尔典表示,如果能够
上解决这一问题地话,他可以默许第2 3项,但却不能答应第1项。唐绍仪 转而以将广州与上海包括于分省禁运洋葯之外为代价换取英方对于上述关于库存洋葯问题的让步。但朱尔典认为英方在此问题上的让步已达到极限,不允许再有别的选择。最终,中方再作让步。同意对库存洋葯与粘有印
洋葯同等看待,英方则允将洋葯税加增到350,并接受了中方关于库存洋葯的2 3条建议。
4 撤销对于洋葯的随意限制与征税。各省为禁烟所定章程中,有的条款不利于洋葯贸易。从而引起了英商、英领事与公使的
烈反对。在1896年11月份麻 : ) 葯贸易的条款,而外
于1897年2 11日递
给英方地备忘录中却不包
这一内容。为此,朱尔典于1897年2 14的会谈中提
了这一问题。
3 21日,朱尔典将
唐绍仪解释说。中国政府认为此次协议是1896年协议的延续,而 者对加于印葯的税收与限制只字未提,因此,现在地协议也不应该包括这些内容。朱尔典则认为,没有这
分内容,则等于废除了现有条约。在3 17日的会谈中,朱尔典甚而表示他不能够签订任何对于广州官员反复违约不加限制的条约。但唐绍仪还是
持反对条约中包
任何反对税收与限制的条款。并抱怨麻穆勒草拟建议中关于这一内容地用词
糊。 “限制”一词到底指什么,并表示“税收”一词包括了各省官员所采取的措施中英方表示抗议的全
,而这些措施只是禁烟运动的自然结 果。
对此,朱尔典指
。他无权同意对于已在中国合法存在的库存洋葯
行不必要地
涉,另外。至少广州和上海应作为无印
洋葯运
的港
。唐绍仪认为应在登记后两天内运
广州,朱尔典则建议在登记后1天内运
一有约
岸。这一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唐绍仪又提
了一个令英方
疼地问题。唐绍仪明确表示,所登记的无印
洋葯只
有和“以前一
条约权利,而不是和“粘有印
洋葯一样”的条约权
朱尔典在接受了这一建议的基础上提
,由中英官员会同登记存于香港和有约各
地无印
之印葯,并从总数中减去10 000箱—5 以补1897年
之不足,5 000估计正常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会被存储之数,以后3中每年
除协约规定应减之数外再减运相当于余者1/3之数。对此,中方同意3年减 ~ 。 尔典接受了这一建议,并
而提到了何时开始登记无印
洋葯的问题。他先是建议从签约之日,后又改为~ 有约各国同意后,可在签约后尽早开始拒绝无印
洋葯
各港
。
中方则表示更希望登记库存洋葯于签约之日开始,并对库存与无印
洋葯提
了许多限制,例如,库存无印
洋葯应该
上缴税或者运往上海存放;自签约之日起,无印
洋葯只应该运
上海。对于香港库存洋葯则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