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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一得一失(2/2)

“逊却不敢当,若以三年为期,却是使得。将军何以如此自信?”

说完又瞟一孙尚香。

陆逊年少,被张锋一激,当即伸手:“大丈夫无信不立于世,愿击掌为誓。”

老看我的女人什么!

“有此狼牙为证,断然错不了。”

啊,陈登早就说过联系了山越宗帅为内应,结果我一不小心把他给杀了。这不是帮了孙权的大忙么?

张锋不可置信的问:“他就是潘临?”

“在下太少傅、后将军张锋,代我家丞相征两位至许昌为官。”

算了,反正这次吊唁也是秀,就当是送的一个大礼好了。

“在下有一议,陆氏在孙氏底下,也不敢求。只是希望能韬晦一段时日,以三年为期,若我张锋不得亲至江东相请,若任由去,不加阻拦。”

“如此,吾小兄便随我去许昌,我自当荐于丞相。”

张锋笑而不答,却说:“中自有沟壑,陆小兄切莫言。”

张锋和孙尚香两两相望,同时默契的一笑,灿烂得让吾桀在面前都睁不开

等于就是承认是自己的女人了。孙尚香羞涩的低下螓首,吾桀顿时一脸的失望,张锋的女人千万不要打主意,有很多人都这样说。

二人连击了三掌。

说得这么直接,二人愣了愣,吾桀是一脸喜,陆逊却有些为难。

果然女生外向,还没把你怎么着,你就把你二哥给卖了。

多么希望张锋说这是他妹妹,虽然张锋据说是独

张锋,又问:“那两位意见不一又在哪里?”

张锋唉声叹气,走过去把潘临掉在地上的狼牙捡起来,没了画戟,先用这个代替吧。

“这位莫非是将军家眷?”吾桀试探

倒是陆逊神清澈,自始自终都是着微笑看着张锋,半都没看过孙尚香,倒是个谦谦君

四人就此分手,张锋:“陆小兄,昨日山越人围攻海盐,我与香香未带家将,所以一夜未归。你边只此数人,可保安全?”

孙尚香只顾着挽着张锋的手喜滋滋的作小女人状,听到这里也好奇的抬打量了一下二人,嗯,这个小白脸长得是不错,就是油了些,远远赶不上我家疯有男人味!

“两位既然还没去孙氏,我也就直说了。”看一孙尚香,神有些谦意。

下次,一定要记得!砍人之前要先互通姓名,当然换下名片就更好了。

“这是我的知己,香香。”

那不是就是找我们吗?还真是巧了!

陆逊顺手一指肚着一截断杆的狼牙大叔的尸:“贼首潘临已死,余众必作鸟兽散,何惧之有?”

陆逊言,又被吾桀所抢:“将军有所不知,我这位朋友,”指着陆逊说“虽然年轻,却是江东陆家家主,虽然从祖父因孙策而死,奈何家业俱在江东,不得不往,我却说不如投于许昌曹丞相门下,才是正统。”

孙尚香踮起小脚,在张锋耳边说:“此二人必是世族大家,否则我二哥才不会招览他们。”

陆家不象原来的糜家与甄家,都是被得没了退路,不得不举族迁徙。古代人最讲究落叶归,若不是没有办法,是不会轻易搬离故土移居别,更何况是一个家族?

张锋心里有气,却不敢表现来,跑了这个吾桀不怕,这陆逊要是万一觉得他太小家气跑了,那可就亏大了。

孙尚香笑着抿嘴摇,意思是我不怪你。

有张锋推荐,那是比终南捷径(不要跟我说这时还没有这个典故,我知)还要快!吾桀喜掩饰不住,连连看了孙尚香几

拱了拱手,可怜的陆小帅哥终于有机会说话了:“将军,其实在下也慕丞相与将军之名久也,奈何在江东,若有不慎,恐累及族人。唉…”

山越漫山边野的不知是找什么人,结果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那吾桀对张锋好象极为看重,抢先说,又不时拿角去瞟一孙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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